名目雖不同 加州及灣區七縣皆欲增汽車牌費灣區車主開支或一加再 |
2010-10-05 (05:55) |
(三藩市 )下月的中期選舉,加州已有一個21號提案——問選民是否願意多支付18元汽車牌費以支持州立公園。但同時,三藩市灣區9個縣中起碼有7個縣,都在地方選票上放入徵收10元汽車註冊費以支持本地道路維護、改善的提案。若21號提案和各縣的汽車註冊費提案均獲選民通過,則灣區大部分的汽車駕駛者,估計從明年開始為汽車註冊續期時,就要多付28元費用——無論其名稱如何。 加州的21號提案,將對全州駕駛者增收每年18元的牌照費,援助受到預算刪減影響的州立公園和野生動物計劃。 同樣推動州府預算削減公共交通款項,三藩市,聖馬刁縣,聖他克拉縣,阿拉美達縣,康縣,麥林縣,索奴馬縣等7個縣,都在11月的地方選票上放入縣內汽車註冊費提案,連說法者相似,均是「為填補道路坑洞,改善路面情況,提高汽車、自行車駕駛者及行人安全,改善公共交通……」等,請選民同意對使用縣內地址註冊的汽車,增收每年10元的汽車註冊費。只不過各地的提案號碼和款項分配有些不同。 例如三藩市將此案列為AA,每年多收的10元註冊費主要用作三方面——50%作為街道維修和重新鋪設經費,剩餘各撥25%改善行人安全和公共交通。 推動此案的市參事莫卡利米作為由11位市參事組成的縣交通局董事會主席,領導將AA提案納入選票上,認為「這是一個非常溫和的提案,但是用在人人皆受影響的極重要的需要上。」不過曾在09年動議徵收類似汽車牌照費的市參事會主席邱信福,當時與馬兆光、艾華樂投票認為不應提出這個提案。邱說,並不是不同意收取此費,但是在今年提出這個提案「時機不對」。 又如,聖馬刁縣這項提案被編為M提案,增收的10元,將有一半用在修路工程上,另外一半撥作交通計劃經費,特別是提供老年人和殘疾居民的公共交通。 同樣的提案,在聖他克拉縣被稱為B提案,將會用作修路、改善交通擠塞、減少汽車廢氣污染之類相關的工程。阿拉美達縣稱為F提案,康縣則是O提案,在麥林縣是B提案,索奴馬縣則冠以W提案之名。 事實上,今年中期選舉上,除了灣區多個縣,加州其他多個縣也提出增加10元汽車註冊費的同類提案,這是因為加州之前已通過新法律,允許各地方政府提出增加汽車註冊費,由加州車管局配合。在現任州長阿諾上台前,其實加州每年徵收汽車牌照費(VLF),不過阿諾一上台就取消該費。阿諾過去幾年一直拒絕重新恢復徵收該費,但是就不反對、並支持其他人推動通過選舉恢復這項類似的收費。 因此,若州21號提案和各縣的汽車註冊費提案都獲得簡單多數票通過,則駕駛者每年要多付28元為自己的汽車註冊延期。 當然,並非所有人都同意現在是實施新的收費的適當時間,更認為沒有必要。矽谷納稅人協會主席麥克尼亞(Douglas McNea)表示,大眾已經支付了其他稅目籌措交通改善計劃資金,不應該再被徵收。他說:「基本上來說,我們已經夠繳納足夠的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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