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家富控民建聯何秀武誹謗勝訴 |
2010-10-04 (18:20) |
立法會議員鄭家富聯同3名律師行合夥人,入稟控告民建聯成員何秀武參與07年區議會選舉時誹謗,高等法院今日裁定何秀武須賠償鄭家富12萬,以及3名律師行合夥人各10萬。 法官在判詞指出,競選當日,何秀武在傳單背面印上「黑幕大揭秘」,指鄭家富涉嫌利益輸送,此舉含惡意成分,打擊競選對手,侮辱鄭家富的專業。由於鄭家富在社會上具名聲和地位,除了是律師,也是立法會議員,因此可獲12萬賠償,另外3人各獲10萬。 案情指,何秀武參與07年區議會選舉派發的單張,指鄭家富及其律師所合夥人在處理馬鞍山富安花園業主立案法團官司時涉利益輸送,鄭家富原本索償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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