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薪產假昨起接受申請可一起享受僱主提供福利 |
2010-10-03 (05:40) |
(澳洲 )(本報雪梨訊)聯邦政府新設的有薪產假計畫,最大的贏家將是沒有享有僱主提供有薪產假的出外工作父母。 政府的有薪產假計畫由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目的是要支持出外工作的家長,特別是散工或兼職,與及承包或自僱性質的家長。 家庭部長麥蓮(JENNY MACKLIN)昨日在雪梨一個節目上表示,享有僱主提供有薪產假的家長,也可以申請,將兩個計畫加在一起。 家長可以由昨日(10月1日)開始申請政府的有薪產假。預產期為1月1日或計劃1月1日之後領養小孩的家長,可得18個星期的最低工資。 目前最低工資為除稅前每周570元。 家長可以在網上申請,或由國民保健或綜連辦事處索取申請表格。 第一胎預產期為明年1月的女子JACQUI NISSIM對僱主提供有薪產假之外,還有額外18個星期有薪產假十分興奮。她認為什麼都不能彌補與孩子,特別是新生嬰兒在一起的時間,有薪產假是本國向前邁進一大步,應一早便推行,希望日後還會改進。 與此同時,綠黨繼續爭取額外兩個月的有薪產假,由18個星期增加到26個星期。 反對黨在大選時建議給予家長26個星期全薪的產假。(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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