巿長議員任期仍3年
2010-10-02 (05:04)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卑詩城鎮聯盟大會周四投票,否決把市長和市議員的任期由3年延長至4年。

        省政府在推出有關變動建議時指出,此舉將會給予城鎮官員更多時間,完成議程,並且節省選舉開支。政府原本希望在明年春季通過法案,準備應用在2011年11月的下屆市選。

        周四在威斯勒市(Whistler)舉行的會議上,各城鎮代表以354票對280票,推翻省府上述建議。正反兩方壁壘分明,其中贊成一方主要來自大城市,而小鎮則較偏向支持延長任期。

        蘭里市市長法斯本德(Peter Fassbender)表示,從成本和穩定的角度來看,他認為應該延長市長和市議員的任期。

        不過,反對者則認為,延長任期將會令到有意角逐市長或市議員的人卻步。

        同時,菲沙河谷區(Fraser Valley)小鎮利頓(Lytton)議員波爾德曼(Jan Polderman)認為,維持3年一任,可以推動那些表現欠佳的官員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