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發放強姦照少年被訴 |
2010-10-01 (05:49)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卑詩省草原嶺(Ridge Meadows)皇家騎警就較早前,在楓樹嶺(Maple Ridge)發生的少女遭強姦案,正式起訴一個16歲少年,2項製造及發放兒童色情物品罪。被告周三早上在高貴林港省級法院提堂。 騎警發言人戴彼得(Peter Thiessen)周三表示,該少年並非直接參與強姦案,他只是涉嫌在facebook網站,發放受害少女在一個狂野派對(Rave Party)遭強姦的照片,才會被起訴。基於《青少年刑事法》(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不能公布被告資料。 他指出,雖然最近有兩女子,主動聯絡警方提供線索,但她們於案發時並不在現場。警方目前仍在跟進事件,並繼續呼籲公眾提供線索。 戴彼得說:「警方到現在,還未接觸到曾經參與性侵和圍觀的證人,雖然暫時未有涉案的人士被起訴強姦罪,但我們正努力尋找證據,現在手頭上都有一些二手和三手的資料,相信很快便可把疑人拘捕。」 警方在案件發生後,曾經拘捕了一個18歲男子,但現已獲釋,暫時還未有對他作出起訴。警方根據附近一間快餐店的錄影帶和證人得知,大約有12個青少年涉及這宗案件,但並未有透露詳情。 受害少女已經返回校園,她的家人稱女兒正努力投入正常的生活。 該宗強姦案在本月10日發生,一個16歲少女參加狂野派對期間,疑遭人落藥後帶到屋外叢林強姦並拍照,事後更有人把受害人遭凌辱照片上載Facebook社交網站上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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