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銀行業進入雙向合作階段
2010-09-29 (11:30)
銀監會日前批准了四家台灣銀行到大陸開分行,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說,這是繼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和金融業監管合作備忘錄簽署以後,兩岸銀行業交流與合作所取得的重要進展。

        范麗青說,9月16日,銀監會批准首批四家台灣地區的銀行,包括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和彰化銀行在大陸籌建分行。等到籌建完畢經過監管機構開業驗收以後,這些分行就可以開業了。

        9月23日,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也獲得台灣方面的核准,在台灣設立代表處。

        范麗青說,兩岸銀行業的合作開始進入了雙向合作的階段。希望雙方繼續保持良好合作,切實履行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早期收獲清單中所列明的開放承諾,推動兩岸金融合作不斷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