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置業對象為有供款能力市民 |
2010-09-28 (17:55) |
就資助市民置業的諮詢剛於本月中結束,政府表示,收到過千份書面意見,當中不少人贊成資助市民置業,特別是夾心階層及不符合資格申請公屋、又無力置業的市民;亦有不少人支持復建居屋。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表示,政府即使重推居屋,有關居屋計劃、參與對象及樓宇質素,料將與從前居屋計劃有別。 她表示,政府需小心釐定申請者的資格,資助置業的對象應該是長遠有供款能力的市民。她又表示,資助計劃不應鼓吹市民買樓,以免經濟逆轉時而出現大量負資產。 她續指,政府對有關意見仍未有定案,將於施政報告中再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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