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收紫田村22物業 |
2010-09-28 (12:22) |
高等法院上周五裁定,紫田村村民要求申請司法覆核敗訴後,政府今日恢復清拆紫田村,地政總署人員在大批警員壓陣下,加上居民盡量配合清拆行動,至今地政總署人員已成功收了11個商用物業、7間空置物業和4間有人住的單位。當局強調今日內要收回逾70個物業,其中約50個已經空置。 大批警員清晨抵達現場部署協助拆村行動,放置大批鐵馬劃出示威區。地政總署人員的專車在警車開路下,於上午9時順利駛入紫田村,分開兩批進行收屋行動。戴上頭盔的工作人員先封荒廢村屋和工廠,使用鐵筆及爆破工具入屋,確定無人後鎖上大閘,用噴漆在牆上寫上「此屋已由地政署收回」等字句,並且截水截電。 部分房屋則仍有住戶留守,希望政府給予寬限期,保持水電供應,以便搬走私人物品,期間有住戶情緒激動,取出兩罐石油氣,跟地政總署人員及警員對峙。但是,工作人員及後仍強行入屋,幸戶主沒有反抗,沒有發現不愉快事件。 部分未遷走的村民早前在村口集合,村代表黃偉興表示,村民曾提出農業復耕和重新登記編配公屋的訴求,政府均沒有回應。由於法庭已判決他們敗訴,為免村民受傷,唯有默默接受,配合政府的收地行動。 黃偉興又說,全村20多戶昨晚開會後決定,為了激烈反抗引致村民受傷,加上上訴推翻裁決的勝算不高,倒不如及早適應新生活,只是希望當局延長寬限期幾天,讓他們收拾細軟。 政府原定於本月9日清拆紫田村,但因為村民反對而一再延期執行。紫田村居民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推翻地政總署搬遷令,被裁定敗訴,法官指政府的搬遷令,並無不合理及不恰當的地方,認為政府有向村民提供安置及賠償安排,已平衡村民及公眾的利益,做法公平。 清拆暫緩令於昨日屆滿,政府發言人強調,已按法例,24小時前通知村民執行清拆令,重申有逼切需要收回紫田村土地,以興建約5000個公屋單位,以免影響公屋輪候冊人士平均輪候3年獲得配屋的安排。 不過,紫田村收地問題關注組批評,政府昨早在村內張貼通告,只給予村民一日通知搬走,是咄咄逼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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