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豐二號船東接受海事處問話
2010-09-27 (22:00)
漁船啟豐二號的船東下午在海事處接受問話,問話的目的是讓海事處處長取得更多資料,以考慮船東要求,決定是否撤銷海事處處長於上周二發出的指示,拒絕允許啟豐二號離開香港水域。
啟豐二號領有第III類別船隻牌照,按規定船隻不得載客,並須純粹用作捕魚及有關用途。海事處發出有關指示時,有理由相信該船的使用將違反有關規定。
海事處亦曾於去年五月一日,向啟豐二號發出類似指示。該船的船東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其後獲判敗訴,船東未有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