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工竊鄰存摺提款判囚23月 |
2010-09-27 (11:13) |
一名地盤散工承認偷取鄰居存摺並冒充對方身分提款,較早前承認爆竊及誤導警方等四罪,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3個月。 法官判刑時表示,考慮到被告坦白認罪,又因為失業一年多,被親友追債,以及要支付妻子及兩名子女生活費才犯案,所以予以輕判。 案情指,25歲的被告劉文濤於今年5月潛入鄰居位於荃灣眾安街的單位,偷去對方的銀行存摺及租單,然後冒鄰居身分到警署報失身分證,成功騙得警方發出的報失證明文件,再模仿租單上鄰居的簽署,到銀行出示身分證報失證件及假冒簽名,提走9600百元。後來鄰居發現存款少了,向銀行查詢揭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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