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華元放棄上訴
2010-09-24 (09:44)
消息人士透露,一審刑至死緩的浙江省原紀委書記王華元,放棄上訴。

        知情人士分析,王華元曾長期掌管政法工作,了解現行司法系統的運行規律,放棄上訴也許是因為他對二審改判不抱希望。

        王華元案一審判決由山東省棗莊市中級法院於9月9日作出。法院認定王華元犯受賄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並罰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王華元之前,廣東省原政協主席陳紹基、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已先後領刑,且判決結果均為死緩。上述三人雖分案處理,但案情互有交叉,被稱為廣東反腐系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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