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銀行四華裔被判刑
2010-09-24 (05:54)
(三藩市 )(本報三藩市訊)聯邦檢察官 Melinda Haag 表示,四名華裔男子因為串謀詐騙銀行共達130萬元,已經被聯邦法官 Maxine M. Chesney 判處徒刑。而迄今這些被告已經歸還銀行75萬餘元。 上個月 25 日, 38 歲的吳健( Kent Wu )在承認一項串謀詐騙銀行罪之後被判入獄33個月,並須歸還銀行695,000元,他家中的36,000元現金被沒收。45歲的陳彼得( Peter Chan )於本月1日被判入獄31個月,須歸還銀行589,000元。他在宣判當日已歸還約55萬元。他家中的41,000元現金被沒收。他承認一項串謀詐騙銀行罪。

         38歲的吳志堅( Zhijian Wu )本月8日被判入獄33個月,並須歸還銀行719,000元。46歲的司徒康( Kam Seto )承認一項串謀詐騙銀行罪和一項盜用身分罪。他的刑罰於 15日宣判,兩罪俱罰,判入獄45個月,其中詐騙銀行罪名21個月,身分盜用罪名24個月。他承認盜用其僱員的身分資料來開設賬戶,用於詐騙銀行。

         法庭文件顯示,這些被告承認參與詐騙銀行四年餘。他們開立數十個銀行賬戶和申請信用卡,開出空頭支票存款,然後趕在銀行退票之前在自動提款機取錢或用信用卡購物。每一個銀行賬戶或信用卡賬戶都造成銀行數千甚至數萬元損失。

         被告承認,他們開設了六十餘個這樣的賬戶,向數家銀行詐騙了總共 130 餘萬元。作案時間從 2004 年開始,持續到 2009 年 11 月。

         案中另一被告陳大衛( David Chan )仍然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