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非禮女學生案下周四判刑 |
2010-09-24 (16:05) |
29歲女教師與13歲中二女學生發展「師生戀」被控非禮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案,早前被裁定兩項非禮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成。區域法院今日聽取被告求情後,押至下周四判刑。 被告代表律師向法庭呈交3封同事撰寫的求情信,指出被告受人愛戴,現已感後悔,前途盡毀,受到重大教訓,並已準備接受長時期的監禁。 由於暫委法官陳錦昌要詳細研究事件對女童影響的評估報告,所以把判刑押至下周四。 女被告蔣嘉燕(29歲)。案情指,被告07年到受害人X就讀的中學任教數學科,08年3月跟X發展情侶關係,並於同月至09年12月多次在寓所內非禮當時13歲的X。早悉二人關係的X母,在街頭遇見被告與另一女孩交往,將事件告知女兒,女兒情緒激動,X母向社工求助,社工報警,被告被捕時,警方在其手機記憶卡內,搜獲她跟X的兩段情慾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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