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警方清晨起 各區嚴打醉駕 |
2010-09-22 (05:37)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卑詩省周一起實施打擊極度超速以及醉駕的司機,結果多個警區都有司機因此遭到停牌,其中一人更遭停牌90天、汽車要扣留30天的處分。 省政府這項新法例,是針對那些車速超過法定標準40公里以上者。溫市警方周一在喜士定東街(E. Hastings St.)夾蘭弗里街(Renfrew St.)一段路,十多分鐘內就向8個違例超速司機發出告票,他們平均超速25至35公里。 溫市警指出,他們曾經截停過有司機在時速限制50公里的路面上,以時速140公里行駛。嚴重危及公眾安全。 此外,在北溫,皇家騎警午夜過後展開行動,警員在第二狹橋(Second Narrow Bridge)附近設置路障,結果在零時20分發現一司機醉酒駕駛,即時把他停牌3天、車輛扣留3天。 凌晨3時 司機酒精超標 騎警稍後巡經北溫卡比蘭奴路(Capilano Rd.)附近,見到一輛汽車狂飆,截查後發現司機體內酒精含量超標,於是也停牌並扣留車輛。到了凌晨3時,另一司機在昆斯伯里路(Queensbury Ave.)受到截查,因體內血液酒精含量超過0.08毫克,屬嚴重違法,根據新法例被重罰停牌90天,車子即時扣留30日。 另外在蘭里,即日也有5個司機因極度超速要遭罰停牌及汽車扣留7天。這批司機都是在清晨6時起至中午,在靠近美國邊境的零路(0 Ave.)超速,由50至69公里不等。警方指他們在不同時間被截查,都不涉及非法賽車。 騎警指出,違例司機除了會收到368到483元不等罰款告票之外,也要支付拖車和扣押車輛等費用,加上因扣分而須多付的保費,就算收到368元最低告票罰款,另外也得另多付1,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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