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延建:勿將原居地習慣照搬到加國 |
2010-09-22 (05:47) |
(多倫多 )(本報記者)多倫多警隊情報組探長苗延建(如圖)表示,華裔移民切勿將原居地的觀念和習慣照搬到加國,在商業購物退貨或其他問題引起爭執時,要特別留意,小心因誤會而觸犯法律。 苗延建稱,市民如因退貨或遇上貨不對的情況,應注意每間公司有不同的政策,法例並無規定商戶一定要接受顧客退貨的要求,所以消費者購物後不一定可以退貨。市民如就這個問題與售貨員或其他人員發生爭吵,是十分容易會觸犯法律的。 苗延建探長特別提醒華裔市民,就算對商戶有任何不滿而發生糾紛,市民可與商戶理論,但不能在公司內大吵大鬧,最好的方法是向該公司的總部或政府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相關部門投訴,或循從法律途徑解決。如果在爭吵期間影響商場或該公司的營業秩序,商場的保安員是有權要求鬧事者離開,如果鬧事者不肯離開,他們就有權拘捕鬧事者。 很多人以為商場是公眾地方,但其實商場屬於私人物業,顧客去購物消費當然會受到歡迎,但若在商場內鬧事,商場的保安員就絕對會作出驅趕。 至於保安員在拘捕鬧事者時是否可以用手銬,苗延建就指這是屬於使用武力問題,不能簡單地說可否。法律規定保安員拘捕鬧事者,其權力衹由其駐守的商場或公司授權,其使用的權力亦是法例中的「市民拘捕權」,與一般市民並沒有分別,都受到限制。 苗延建稱,如果被逮捕的人士認為保安員用了過分的武力,是絕對有權到警局報案,又或入稟法院向涉及事件的保安員提出起訴。 苗延建又稱,通常奉召到現場處理事件的警員,都會優先處理商場或公司的投訴,而涉事的市民就算向警員指保安員使用過分武力,警員一般會認為這可能是一種報復性投訴。若投訴人有嚴重受傷的話,警員當然會展開調查。一般情況而言,最佳辦法是當事人往自己所屬區分的警局報案。 苗延建探長指出,「擅闖他人地方」並非刑事罪行,而是一種市府附例的告票,像交通告票一樣,不會留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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