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釣船不顧禁令出發 |
2010-09-22 (15:58) |
保釣行動委員會不顧海事處禁令,下午派出「啟豐二號」前往釣魚台島附近海域,捕捉三文魚及吞拿魚。 海事處昨日發出指令禁止「啟豐二號」離開香港水域,解釋有理由相信「啟豐二號」今次出海並非從事捕魚活動,而漁船也沒有合規格的船長隨行。保釣委員會主席陳妙德陳妙德引述海事處的警告信指,當局從傳媒報道得悉今次出海並非捕魚,而是前往釣魚島宣示主權,不符合船隻登記規例。 不過,他重申,「啟豐二號」是出海釣魚,船上的人都領有船長牌,並非乘客。 雖然海事處發出禁令,但是保釣行動委員會仍落實出海計劃。在早前被食環署指有鼠患的「保釣號」護航下,「啟豐二號」下午從長洲出發,前往釣魚台附近海域捕魚,水警及海事處分別派船尾隨。 「啟豐二號」載著7名船員,包括船主羅就和一名大偈。羅就聲稱,自己本身從事捕魚業,身為中國特別行政區的漁民,可到任何中方海域捕魚,而釣魚台一直隸屬中國領土,今次的捕漁行動合法、合憲。他指出,漁船長逾30米,為合規格的遠洋漁船,船上物資足夠應付3個月所需。 另一保釣委員會成員曾健成認為,海事處不應無理阻撓他們的漁船出海,否則突顯特區政府態度軟弱。不過,他強調,將以船員安全為重,一旦遇武裝阻撓,絕不主動衝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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