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巴司機撞斃鐵騎警長上訴得直
2010-09-21 (16:03)
在去年3月撞斃鐵騎警署警長的58歲綠色小巴司機,原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判罰款2500元、停牌3個月兼要參加駕駛改進課程。小巴司機就判決向高院提出上訴,今獲判上訴得直,撤銷定罪,書面理由押後頒布。

        法院今日播放一輛的士錄下的意外經過,證實綠色小巴以20公里按燈號轉彎,兩車距離只得七米,小巴司機在聽到電單車警號後1秒已剎車,可惜仍發生車禍。法官認為本案未能達至不小心駕駛的唯一推論,定罪不安穩,故上訴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