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大街業主覆核拆僭建露台得直
2010-09-20 (15:18)
筲箕灣東大街一幢唐樓的業主,被當局要求拆除僭建露台,他們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裁定他們勝訴。

        筲箕灣東大街107號一幢唐樓,有8個單位被指有僭建露台。建築事務監督發出清拆令,兩名業主拒絕,認為60年前露台是由發展商興建,當局經過檢查才批出入伙紙。建築事務監督則堅持,露台根本沒有在建築圖則中顯示,亦沒有文件表明容許有露台存在,所以應該拆除露台。

        高等法院今日裁定兩名上訴人得直,發還予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再處理。

        其中一名上訴人到高等法院取判詞,指歡迎裁決。上訴人甘蕊表示,唐樓在上世紀50年代落成時,已經有露台,而當年的政府又批出入伙紙,並且多年來無執法;他們有合理期望毋須拆除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