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歡迎躉船工法庭判決
2010-09-20 (14:51)
60歲的躉船工人李誠良於07年11月因工傷切除小腿,致行動不便,起居生活亦需妻子照顧,他五度向社會福利署申請傷殘津貼均被拒,入稟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社署的決定,被判敗訴。
社署歡迎法庭的判決,又指在2009年初開始向李誠良發放傷殘類別的綜援,可以豁免醫療費用,由於金額比傷殘津貼高,所以李誠良不符合資格再領取傷殘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