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刑罰鎖60天 全國最嚴 醉駕司機或遭刑事檢控
2010-09-18 (05:13)
(溫哥華 )(本報記者李群)卑詩省政府宣布,由下周一(9月20日)開始,凡酒後駕駛以及嚴重超速的司機,將受到更嚴厲處罰。酒後駕駛者的最高刑罰包括扣押車輛60天、停牌90天、罰款4,060元等,並且可能受到刑事檢控。

        省法務廳長麥德莊(Mike de Jong)周四代表省府宣布,卑詩省自9月20日起實施全國最嚴厲的打擊醉酒及超速駕駛行為。皇家騎警、多個市鎮警隊的高層、卑詩保險公司(ICBC)及酒後駕駛受害者家人代表,共同出席了記者會。

        麥德莊指出,當一個人醉駕及嚴重超速駕駛時,這絕不是意外,而是蓄意的刑事犯罪行為。省政府希望嚴厲的懲罰措施,可以收到阻嚇作用,實現到2013年把本省因醉駕致死個案數字降低35%的目標。

        卑詩省目前每年平均133人因醉駕喪生,另有逾3,000人因此受傷。

        省府對魯莽駕駛,或超過法定限制時速40公里及以上的嚴重超速行為,嚴加打擊,首犯者車輛可扣押7天,在兩年內第二次或以上違犯,車輛將分別被扣押30天及60天。而嚴重醉駕者,可即時停牌90天。

        皇家騎警E區交通服務指揮官戴克(Mike Diack)表示,新法例有助警方更快速地處理醉駕司機問題,以往警方處理時間為12至18小時,新法例將使得警員可在30分鐘內完成。

        兩年前,4歲女童亞歷克薩米德拉爾(Alexa Middelaer)在三角洲慘遭醉駕司機撞死,她的母親勞雷爾米德拉爾(Laurel Middelaer)周四表示,省府嚴打醉駕的消息令人振奮,她呼籲應該對醉駕司機定下最低的刑期,嚴懲這類犯罪,以示阻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