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安排盲婚啞嫁 14歲女童被法庭禁出境 |
2010-09-17 (05:32) |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維省家事法阻止一宗盲婚啞嫁,禁止墨爾本一位父親把他十四歲的女兒送到海外,嫁給一位她從未見過的男子。 出於法律原因不能披露姓名的這名女童告訴保護兒童官員,她不能到學校上課,是因為她父親給她訂婚並安排她旅行到海外相親和結婚,不許她上學。 該女童還說,她已跟一名十七歲的男少年訂婚一個月,她僅見過他的照片。 她說,父母並未強迫她訂婚,而且如果她會見未婚夫後改變主意,她將不一定要與他結婚。保護兒童官員討論了這名女童與丈夫結婚後,將必須與他發生性關係的可能性,並認為她沒有考慮到這一後果。 她向保護兒童官員表示,沒有向父母談論她的感受,並不能確定她母親對這樁婚姻的看法。 人類服務署的保護兒童處今年六月察覺這一情況,當時該女童停止返校,有關部門人員隨後與她會面。 保護兒童官員向法庭申請阻止十四歲女童出國結婚的呈堂供證說,該女童似乎並不瞭解這樁婚姻的後果。 「此外,她將被剝奪接受學校教育的機會,並有可能會受到性侵犯和感情上的傷害。 家事法庭為此作出裁決,阻止該女童出境,直到她年滿十八歲,並下令把她列入聯邦警察在國際出口境口岸的「留意名單」內。 法庭還下令家長交出她的護照。 女童的家人據悉為穆斯林,來自前南斯拉夫的馬其頓共和國。(南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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