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與市府簽新約 技術員遲到須賠償用戶
2010-09-16 (05:36)
(紐約 )(紐約時報訊)紐約市政府同時代華納有線電視公司(Time Warner Cable)和有線電視公司(Cablevision)最近簽訂的合約規定,該兩大有線電視公司如果不能遵守訂戶的預約,就應賠償顧客。合約還規定,兩大公司必須做更多事情,以確保訂戶獲得良好服務。

         按照合約規定,如果有線電視公司的技術人員不能按照預約的時間到達,顧客就可以獲得數量相當於一個月訂費的賠償。2010年以後,這一罰金將降到25元。那時,參與競爭的維瑞森有線電視公司(Verizon Fios)預計也將在全市許多地區建成基礎設施。

         有線電視公司技術人員出發到訂戶家中時,顧客可以要求預先收到電子郵件、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在多數情況下,如果顧客依照自動電話提示的選擇號碼按了鍵,公司代表就應該在不超過30秒鐘的時間內回答顧客的電話。

         許多顧客對有線電視公司的服務不滿,他們放棄等待公司的電話回答,轉而打市政府311電話求助和投訴。僅今年到現在為止,市政府就接到幾乎1200通投訴電話,多數是投訴有線電視公司的服務質量。市政府相信,實際上對服務表示不滿的顧客,人數遠遠超過這個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