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陳志雲涉貪串謀詐騙 |
2010-09-16 (16:54) |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志雲,16日再到北角廉政公署總部報到。至下午廉署正式起訴陳志雲等三人,包括陳志雲、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及陳志雲助手叢培崑,懷疑他們就無線電視的業務,涉嫌觸犯貪污及串謀詐騙罪行。三人下星期二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指陳志雲及叢培崑,去年7月和今年1月期間,在兩項與無線電視有關的活動及表演中串謀,陳志雲收受叢培崑擔任董事的思潮廣告,12萬7000元作為報酬,涉嫌貪污。 另一項控罪,指陳志雲及叢培崑今年1月至2月,串謀詐騙無線電視和無線的藝員,出席陳志雲新書出版的活動,但未有表明活動是思潮出版社,在一間商業機構贊助下安排。最後一項控罪,指叢培崑和陳永孫,串謀詐騙無線電視55萬。 陳志雲在下午4時40分,離開廉署時證實已被廉署落案起訴,但今日比較疲倦,會在適當時間再向大眾交代整件事。之後他欲離開,但被傳媒重重包圍,要數度折回大堂,最後始順利上車離去。 3名被告包括陳志雲,51歲,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總經理;叢培崑,28歲,思潮廣告制作有限公司及思潮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及陳永孫,63歲,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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