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部署加強災害防治工作 |
2010-09-15 (18:47) |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會議指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必須在繼續加快大江大河大湖治理的同時,以防洪薄弱地區和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為重點,加大中小河流治理、中小水庫除險加固和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力度,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解決防洪減災體系薄弱環節的突出問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會議確定以下重點工作任務和治理措施:(一)加大堤防建設和河道整治力度,優先治理洪澇災害易發、保護區人口密集的河流及河段。(二)在鞏固大中型水庫除險加固成果基礎上,加快小型水庫除險加固,消除水庫安全隱患,恢復防洪庫容,增強水資源調控能力。(三)加強洞庭湖、鄱陽湖重點圩垸整治,開展重點蓄滯洪區安全建設和圍堤加固,合理安排居民遷建。加快其他大江大河蓄滯洪區建設。(四)完善防洪非工程措施。在洪水易發地區加密布設局地天氣雷達站和自動氣象站,加強水文測站基礎設施建設,完善中小水庫防汛報警通訊系統,制定完善中小河流、中小水庫防洪預案。(五)深入開展山洪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全面查清重點防治區山洪、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災害隱患點基本情況,抓緊完善監測預警系統和群測群防體系,加快實施搬遷避讓和重點治理。(六)加強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努力恢復生態系統功能。繼續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退牧還草、水土保持等生態建設重點工程,加大林草植被保護與恢復力度,推進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強化生態環境監管。 會議要求抓緊編制《全國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庫除險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治、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總體規劃》,以地方政府為實施主體,中央部門加大指導協調和資金支持力度,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和預算內投資結構,增加政府投入,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強化建設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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