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擬修例拖欠贍養費罰社會令
2010-09-14 (16:16)
新加坡政府擬修改法例對付拖欠贍養費的民眾,這些人恐將履行4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前妻及小孩也可向信貸機構舉報欠債行為,這些人再婚前也須聲明是否拖欠贍養費。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周二報道,過去4年,家事法庭平均每年收到3600份要求執行贍養費的申請書,多數情況是女方和孩子沒有從丈夫或前夫那裡收到法庭規定的贍養費。

        為更確實執行贍養費及異國婚姻夫婦離婚的相關法令,新加坡擬修訂保護婚姻及婦女權益的《婦女憲章》,目前已草擬法案修訂內容,並徵求相關單位意見。

        根據已草擬的修訂法令,將來拖欠前妻或孩子贍養費者,可能要出示3個月贍養費的銀行保證,確保當事人會履行支付;此外還須接受財務輔導,及履行4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前妻和孩子也可向信貸機構舉報欠債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