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迪茲率民眾集會提議 警員須接受心肺復甦術訓練
2010-09-14 (05:30)
(紐約 )(本報記者彭雨農紐約報道)選區涵蓋布碌崙8大道社區的紐約州眾議員奧迪茲(Felix Ortiz)昨(12日)率領數十位民眾,前往位於布碌崙下城的紐約州高等法院舉行抗議集會,會中他並提出一份與上個月因為急救員警不懂心肺復甦術而延遲送醫不幸喪命的布碌崙女童同名的「Briana」法案,內容規定所有市警局員警都必須強制接受心肺復甦術訓練,且在警員面對需要心肺復甦術急救卻未立刻施救時,最高將以E級重罪起訴。

        奧迪茲表示,居住在布碌崙地區的11歲的西裔女童Briana Ojeda上個月27日下午5時左右正與母親在住家附近的公園活動時,忽然氣喘發作嘴唇發紫。

        母親情急之下自行駕車欲將女童送往長島學院醫院(Long Island College Hospital),卻在路途中遇到大塞車,心急的女童母親立刻大聲呼救,引起剛好在附近的84分局的30歲警察曼德斯(Alfonso Mendez)注意,然而曼德斯不但並未替女同進行人工呼吸急救,也未立刻疏導交通,導致女童延誤就醫而死亡。

        奧迪茲昨天在Briana Ojeda母親以及數十名包括華裔在內支持者的聲援下抵達布碌崙下城紐約州高等法院。

        奧迪茲表示,這個以在此事件中不幸身亡的女童Briana為名的法案,將強制要求市警局所有警員都必須每年接受強制心肺復甦與相關急救訓練,避免類似的情況再次發生。

        奧迪茲說,此法若或通過,則未來如有員警拒絕對患者施救,則將以A級輕罪起訴,若因此造成患者死亡或癱瘓的話,該員警將被以E級重罪起訴。

        奧迪茲表示他將在10月將此法案交由州參眾議會進行表決,若獲通過,最快11月前即可交由紐約州長簽署後生效。

        參與此集會的華裔民眾何先生認為,這項法案等於是讓民眾在意外發生時多一層的保障,他說「我也有女兒,我支持奧迪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