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尊重女童軍組織架構安排 |
2010-09-14 (19:29) |
就有關香港女童軍總會的組織架構、會務以至慈善捐款的事宜。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表示,香港女童軍總會是一個源遠流長獨立運作的非政府組織,其組織架構及一切會務均有其憲章規範及作依據,政府須尊重有關安排。 就有關傳媒對女童軍總監選舉的查詢,根據女童軍提供的資料,各委員收到有關通知選舉的函件後,均有權向總會義務秘書索取提名表格。女童軍總會會務委員會的當然委員都有權提名及投票選出香港總監。 對於香港總監年齡的限制,根據女童軍總會的會章,總監是經由會務委員會選出。據了解,現任總監在二○○七年十月當選時,由於她是選舉中唯一一名候選人,而女童軍需要一位富有女童軍經驗的義務人士出任香港總監一職,故當時會方沒有特別考慮候選人的年齡問題。 此外,據了解,「快樂小蜜蜂」及「樂齡女童軍」是正式獲得女童軍總會執行委員會通過並授權成立,歡迎所有合資格人士參加。女童軍總會所購買的保險範圍已經覆蓋所有由該會舉行的活動。而為了保障年幼參加者,「快樂小蜜蜂」的成員在參加活動前必須先取得家長同意書。 發言人補充,女童軍表示有關慈善捐款的免稅安排會依照稅務局所訂的有關規則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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