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蘭街289號災民 促房東交代保險金資料 |
2010-09-11 (05:04) |
(紐約 )(本報記者王鏑紐約報道)格蘭街289號樓宇雖然沒有在七級大火中焚燬,但是居民卻因為房東阻撓遲遲未能遷回,根據最新的法庭裁判,房客可獲至少1小時進入大樓取回個人物品。另一方面,早前房東以經濟不允許為理由拒絕重修房子,居民亦因此無法早日回家,法庭則要求房東交代所獲之保險數目進行計算。 代表居民的亞洲人平等會昨(9日)召開記者會解釋相關的法庭裁示,據亞平會主任陳小君說,法庭認為既然樓宇局已經確定大樓安全,便應該在不危害房客和大樓安全的前提下,安排時間讓房客進入屋內取回個人物品。據指出,房客將可在樓宇局的監控下,獲得至少1小時進入大樓,稍後亞平會會與樓宇局及居民聯絡確實時間。 另一方面,陳小君指房東早前以經濟上不能負擔為理由拒絕維修樓宇,房客無法搬回,但是她認為既然房東拿到保險金,保險金便能夠支付維修開支,但是早前房東一直不願公開所獲金額。目前,法庭也判示房東必須在9月27日前交代所獲保險金資料,讓他們評估維修開支。 亞平會另一名趙嘉欣並說,雖然房東不讓房客進入樓宇,但是最近網上卻出現了一組該大樓柏文內的照片,顯示有人在某種情況下進入了這些房間並拍照,房客隱私全部暴露無遺,因此亞平會也要求房東必須加強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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