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亂丟煙蒂立法路遙遠 |
2010-09-11 (05:45) |
(多倫多 )(綜合報道)都市的街道上隨處可見亂丟的煙蒂、咖啡紙杯,以及在行人腳邊悠閑覓食的鴿子,成為一道風景線。 據一本科學雜誌的調查報告,全球每年丟棄在地上的煙蒂高達4.5萬億根,有毒化學物質滲透進水道,對野生生物帶來災害。 根據2006年街道調查報告(Street Audit),多倫多街道上的小雜物中,煙蒂佔近15%。2006年的《安省無煙法》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吸煙,但迫使更多吸煙人士走至室外,並將煙蒂丟棄在戶外。 自由黨省議員李維克(Dave Levac)於4月1日提出一項私人議案,禁止亂丟棄煙蒂。按照議案建議,違反者最多可被罰款3,000元。 名為「防止隨便丟棄香煙及雪茄煙蒂法」(Cigarette and Cigar Butt Litter Prevention Act)的28號議案目前只通過一讀。李維克說,至少要到明年之後,省議會才會重新討論這一議案。 但若該議案獲得通過,按照《環境保護法》(Environment Protection Act),胡亂丟棄廢物的罰款額將加倍,即初犯的罰款將從最少1,000元增加至2,000元;再犯的最高罰款將從2,000元增加至3,000元。 李維克還希望修訂《高速公路法》(Highway Traffic Act),將高速公路雜物的定義包括煙蒂。 按照目前的多倫多城市附例,對亂丟煙蒂者罰款365元。 李維克指出,現存的城市附例極少執行,他希望通過提高省法律規定的罰款額,將能夠促使對這一問題的更多討論,以及更有力執法。李維克說,擺放更多煙灰缸與容器有助於減少亂丟煙蒂的問題,但事在人為,個人應自己負責。資料來源: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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