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中國漁船船長或再提審 |
2010-09-10 (12:08) |
日本沖繩石垣海上保安部管理科長中村峰夫10日表示,石垣地方檢查機關今天有可能再次提審中國漁船船長,提審結果將決定是拘留抑或釋放漁船船長。 按照日本法律,拘留一般為10天,也可延長至20天。若被拘留,中國船長將面臨被保釋、拘留期滿釋放或被起訴三種可能。 今日上午,中國駐日大使館官員再次慰問被日方扣留的中國漁船船員,並為他們做了飲食安排。 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船7日上午在釣魚島附近海域,與一艘中國漁船發生碰撞,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隨後,日方巡邏船對中方漁船實施攔截。日本海上保安廳8日拘捕了漁船船長。 外交部發言人姜瑜9日表示,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固有領土。日方對在該島海域作業的中國漁船適用日本國內法是荒唐、非法和無效的,中方決不接受。 日本海上保安廳船隻攔截中國漁船事件發生後,中國駐日本大使館高度重視,立即向日方提出嚴正交涉,指出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固有領土,對日方非法抓扣中國漁民、漁船的行徑表示強烈抗議,要求日方立即放人、放船,確保中方人、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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