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司機拒交罰款再上訴失敗 訴訟費萬多元比原罰款多40倍 |
2010-09-09 (05:55) |
(澳洲 )(本報布里斯本訊)一名貨車司機拒繳250元超速告票罰款,但在再次敗訴後,要付五位數字的法律費用。事主奧斯古(STEVEN EDWARD OSGOOD)家在凱恩斯CAIRNS,是運送蔬果的貨車司機,他昨日失去在布市最高上訴法庭就超速罰款進行上訴的權利。 06年6月間,警方的雷達在凱恩斯西北30公里近KURANDA鎮附近的KENNEDY公路上,錄得事主在一段限速80公里的公路上,開車時速93公里。該探測雷達安裝在一輛與奧斯古的貨車相反方向正在行駛的警車上。08年3月凱恩斯裁判署審理本案,事主敗訴,他要付罰款250元外,堂費65元,與及控方開支7209.13元。事主就上述裁決上訴,在09年9月敗訴,要付昆省警方開支1800元。在最後上訴中事主自行陳詞,他指稱警方使用的雷達有缺點,並且他若上訴得直,將影響深遠。 但法官裁定不批准上訴,並頒令奧斯古要付辯方開支。法官指他無法指出警車駛近時有何不妥,也不明白控方的科學証據。 據估計,奧斯古要繳付的法律費用將超過一萬元,比超速罰款多40倍。(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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