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黑幫擄走逼嫁還債險被姦 華女符受害者條件政庇有望
2010-09-07 (05:34)
(紐約 )(本報記者廖國文紐約報道)2005年底從芝加哥機場入境,因沒有效證件被扣留的徐碧霞 (Bi Xia Qu音譯.下同) ,報稱生於1984年,根據她申請政庇的口供,2004年她的父母因為欠下一名當地張姓流氓頭目30萬元的巨債,被對方經常施壓還債,並要求把徐碧霞嫁給他,否則當地黑白兩道均不會放過他們一家。

         徐碧嫁一晚回家時遭到張等人綁架,將她關押看管起來,張重申要徐嫁給他,還企圖強姦她,徐碧霞幾經反抗才避過污辱的厄運,不過,張則加緊對她的看管,並天天恐嚇她如不乖乖就範,她的家人將永無寧日,並聲言若徐膽敢逃走,將砍掉她的四肢,大約半個月後,徐趁機會成功脫逃,親戚隨即尋找蛇頭協助她偷渡來美。

         徐碧霞於2006年中正式申請政庇,審理的移民法官雖然覺得她所言可信,但沒有批准她的政庇申請,不過,翌年初移民法官改變主意,重開她的案件並批准她的政庇,聯邦政府提出上訴,移民上訴委員會認為,徐碧霞所涉及的只是一宗私人債務糾紛,並不符合政庇的申請條件,所以推翻移民法官的判決。

         案件上訴至第6巡迴法院,根據徐碧霞的遭遇,巡迴法院認為她符合中國被販賣受害人的條件,並引用2005年美國國務院對中國的調查報告,指出女性及兒童是中國販賣人口活動中的主要受害者,她們主要被賣給農民當媳婦或兒子,或者被人口販子強迫賣淫,也有受害人被賣作廉價勞工或童工。

         巡迴法院指出,徐碧霞的情況可能有別於一般的販賣人口案件,但她的確面對綁架及強迫結婚的威脅,她被扣押達兩個星期,還曾被企圖侵犯,以及被威嚇如不就範會被送進監獄等等,都顯示她符合販賣人口受害人的條件。巡迴法院進一步指出,根據徐碧霞的供詞,張姓頭目綁架她,一方面是因為徐的父母欠下巨債,另一方面是企圖強迫徐下嫁於他,而在當地這種強迫婚姻是獲得認可的,所以,這並非僅是一宗債務糾紛這麼簡單。再加上張姓頭目在當地黑白兩道均吃得開,徐碧霞回中國受迫害的可能性頗高。

         巡迴法院認為移民上訴委員會的裁決未夠全面,故此決定把案件撥回重審,令徐碧霞的政庇申請重現曙光。代表徐碧霞的是華裔律師李進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