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控案押後月底審 |
2010-09-07 (11:25) |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根據本港法例的《公司條例》及《盜竊條例》,落案控告邱德根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遠東控股(00036) 董事邱達根及兩名高級職員,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案件押後到月底。 遠東控股繼續停牌,至另行通告。 首被告邱達根獲准以50萬元保釋候審,而同案兩名被告呂鴻光及容劍冰就准以10萬元保釋,但不准離開香港。 被告一共被控15項違反《公司條例》及《盜竊》條例的罪名,指他們在2007年多次盜竊公司款項,以及違例取得公司貸款。 裁判官暫時不聽取答辯,將案押後到本月28日,等候控方提交文件將案轉介區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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