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勳強調兩岸經合會只能協商 |
2010-09-02 (14:54) |
台灣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生效後啟動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是為了完成後續協議而展開磋商,並不能簽署協議。 國台辦主任王毅昨表示,北京已經完成ECFA相關準備程序,敦促兩岸儘快落實兩岸經合會的組成;劉德勳表示,從ECFA條文內涵來看,經合會是為了落實並完成後續協議而展開磋商的組織。 劉德勳說,等到ECFA正式生效後,經合會就有責任評估、監督ECFA執行的情形,成為兩岸就ECFA溝通意見和通報重要經貿信息的平台,但它只負責ECFA後續的協商,並不能簽署協議。 劉德勳並表示,ECFA相關作業正由各部會進行配套處理,經兩岸換文並正式生效後,隨之啟動的經合會將就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等4項協議展開後續的協商工作。 他強調,兩岸經合會完成4項協議的磋商,仍要透過海基會與海協會的架構簽署,並依據兩岸關係條例規定送交立法院審議,監督沒有打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