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A格鬥」比賽 專業標準安全規則下作賽 |
2010-09-01 (05:12) |
(多倫多 )(本報記者)「MMA格鬥」比賽應否合法化近日在安省引起關注,加拿大醫生協會呼籲政府全面禁止綜合格鬥比賽,但華人武術界似乎並不同意。 正在帶領4名加拿大選手在中國北京參加首屆武博運動會的加拿大武術團體協會會長鄧華表示,他贊成安省舉辦綜合格鬥比賽,因為有更多的武術比賽才會推動武運及吸引更多人學習中國功夫。 鄧華師傅指出,在中國武術比賽中亦有散打項目,在這個項目中的規則及限制和標準都訂得十分嚴格,除規定不能攻擊某些身體部位外,各選手參賽前一定要接受醫生全身及腦部檢查,賽後亦要驗尿。 參加現時合法的自由搏擊(散打)比賽的選手一定要首先參加低級比賽,漸漸升級至與其他高手搏擊。選手在參加一項比賽後,一定要休息一天才能參加另一項目的比賽。比賽時要有醫生駐場,並要由合資格的裁判主持,他們知道在甚麼情況下叫停賽事。此外,還有一連串的限制保護選手,所以,他認為政府既然開放綜合搏擊(MMA)比賽,安全規格應該比中國武術比賽中的散打項目更高及更安全。 鄧華稱,綜合格鬥著重將選手的體能狀態提升至個人極限,所以「格鬥」選手都是由一些合格及有經驗的體能教練為他們鍛鍊體魄。加上現場吸引上萬人參觀和電視轉播,實在是十分吸引武術愛好者參與,亦有助武術的推廣。 鄧華又舉例,指香港拍了幾部葉問電影,多倫多市的武館就立刻多收學生。所以他認為一些正在學習中國武術的人士如果有良好的體能,加上有功夫底子的話,應該去參加比賽。這些人士參加「綜合搏擊」肯定比其他無受過功夫訓練的選手更勝一籌。 國際詠春總會總教練劉家燊表示,只要「綜合搏擊」格鬥比賽是一項有規模的體育運動,而非爛仔打架,他就贊同。 劉家燊指出,中國武術比賽中的散打與「綜合搏擊」比賽是同一件事情,只是漢堡飽和點心的分別而已。很多人都認為武術比賽是一項十分危險的運動,其實所有運動都有危險,但有些人誤解武術比賽是一種極度危險的運動。他認為只要是由有規模的機構主辦,訂下嚴謹的規則的話,他是贊成及鼓勵學武人士參與的。 教育委員意見 ■擔心學生模仿 多倫多公校教委陳聖源認為,綜合搏擊絕對不適合青少年觀看,但現時有線電視和互聯網上都非常容易看得到這項「體育」活動,也就難以阻絕青少年接觸格鬥。 他說,雖然學校教育學生要有批評精神,讓他們明白這些只是娛樂節目,但對於年紀較小正積極吸收知識的兒童,很容易就真假不分,誤以為極端暴力是一種可以被認可的行為,並加以模仿。校園內也曾發生一些很暴力的事件,導致有學生嚴重受傷。 ■難估量會否衝擊校園 本身是註冊護士的公校教委黃素梅指出,格鬥是一種帶有侵略性活動,有潛在的傷害,自然會存在對身體健康的顧慮,醫學會對此關注也有道理。 她說,格鬥應否獲得批准並非教局的權責,格鬥是不少加拿大熱衷的消遣活動。美國早已容許舉行現場的格鬥比賽,至於是否會引致更多暴力或校園欺凌,就難有定論,不過亦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