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求撤美容院無理解僱案 高院推翻並定年底開庭 |
2010-09-01 (05:34) |
(紐約 )(本報記者廖國文紐約報道) 兩名曾於紐約哈林區工作的指甲店工人,因為不滿工作環境有害健康,僱主又拒發超時津貼,在向僱主反映後竟遭到無理解僱,結果透過華人職工會提出訴訟,店主較早前引用案例,指僱員爭取超時津貼被解僱不屬於報復行為,要求法院撤消有關指控。 但是紐約州高等法院卻引用其他案例,推翻僱主的動議,認為僱員有權以此提出索償,工會對裁決表示歡迎,預料案件將於今年底開審。 被投訴剝削工友權益的美容及指甲店位於哈林區125街西17號,名為Belle World Beauty, Inc.,經營的店東是一對香港夫婦,地面出售各類美容美髮用品,地庫則從事指甲美容服務。 兩名被解僱的工友分別是冀美琪(Maggie Ji音譯.下同)及朱妮歌(Nicole Zhu),因為向僱主爭取工人權益,先後於2008年初遭到解僱,後來在工會的支持下,曾於指甲店外抗議示威,並透過法律渠道追討賠償。 兩人對僱主的其中一項重要指控,就是兩人提出要求超時津貼後,遭到僱主無理解僱,認為這是對工人爭權的報復行為,不過,僱主委託律師向法院提出動議,強調有關指控沒有法理依據,要求馬上撤消,紐約州高等法院日前便就這項動議作出裁決。 僱主律師引用州上訴院第2法庭的一個案例,指出超時津貼只是一項規則,僱員投訴沒有超時津貼被解僱,並不能構成是僱主的報復行為,所以冀、朱兩人的指控也不應受理。 不過,主審的高文法官(Justice Emily Jane Goodman)卻引用紐約東區聯邦法院的一個判決,指出因投訴超時津貼不足被針對解僱,可判定為報復行為,她進一步強調,假如勞工法制定了相關的法律及規則,卻沒有足夠權力去執行,這個規則便將形同虛設,故此,她否決了僱主的動議,裁定冀、朱兩人有權向僱主提出報復的指控。 華人職工會總幹事林崧對於法庭的判決表示歡迎,認為僱主只是強詞奪理,消耗時間,他又批評僱主一直拒絕與工會和解,寧可花費巨額訟費,也不願賠償員工的損失。 現已投身於職工會服務的朱妮歌則說,她們只是討回一個公道,賠償她們應得的損失,然而僱主寧可把指甲店關掉,也不讓她們復工,雖然至今已等了兩年多,但她有信心案件最終會勝訴,預料今年底將會正式開審。 根據資料,冀、朱兩人主要抗議指甲店強迫工人長時間工作,不發超時津貼,而且工作室設在地庫,沒有通風系統,致使工人長期吸入有毒氣體及化學物質,嚴重影響健康,故此要求僱主正視指甲店工友的權利,杜絕血汗工廠的環境,必須重新聘回二人以及作出賠償。 不過,店東卻否認相關指控,指兩人所說的均與事實不符,當年還曾引領記者參觀指甲店,指出店內一共裝有4個抽風機及兩部空調,還有一個送風系統,空氣的質素也通過檢查,她也否認對兩人作出報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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