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緩遞解非「特赦」 移民律師籲勿信謠言 |
2010-08-31 (05:32) |
(紐約 )(本報記者廖國文紐約報道)對於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近日發出的備忘指引,提及暫緩部分特定人士的遞解程序,隨即引華人社區廣泛關注,不過,有移民律師強調,這項指引並非「特赦」,也不是撤消遞解令,而是暫緩遞解程序,假如調整身分失敗,將會重新回到遞解程序,而且受惠人數有限,非適用於所有遞解令者,故此,不要輕易錯信謠言,以為大赦將至上當受騙。 ICE上周發出的備忘指引,是對身有遞解令,但現正等候配偶或親屬申請的居留身分批准的人士,作出暫緩遞解程序的規定,並加快對他們申請的審批,據ICE掌握的資料,這批人士涉及的人數約有17000人,大部份都在等候I-130的申請批核。 移民律師黃桂榮指出,其實有關指引最大的目的,是要舒緩移民法庭積壓案件的壓力,並非什麼重大的政策變動,也絕不等同「特赦」,但當有關消息公布後,有報章以「免遣返」及「案件可取消」等大字標題報道,難免有所誤導,過去兩天他便收到不少相關查詢,問他是否可以代辦撤消遞解令,還聽說己有一些不良份子想藉這個機會行騙,擔心一些求身分心切的僑胞,很容易會上當受騙。 黃桂榮指出,在這個指引出台前,上述種類的人士,雖然要就遞解程序上庭應訊,但因為調整身分的申請仍在處理中,所以移民法官一般會批准延期,一直到完成居留申請後才會定奪,假如成功獲得綠卡,案件會自動撤消,相反如綠卡被拒,則會重新回到遞解程序。 不過,因為這類案件數量不少,就算只是安排上庭延期,也成為移民法庭沉重的工作量,黃桂榮認為,ICE這項備忘指引,主要目的是要緩解法庭案件的積壓重擔,加快其他遞解或政庇案件的處理時間,指引上面列明的是,對這些合資格的案件,將會暫緩遞解程序,直到合法居留身分申請完成為止,而不是直接撤消他們的遞解令。 他舉例說明,一個持學生簽證入境者,因為逾期居留被安排遞解,期間與美國公民結婚,配偶以I-130替他申請居留,這便符合指引的規定,可以暫緩遞解程序,他強調,這個指引只適用於合法入境或入境時受過檢查的人士,對於偷渡入境,以及從來沒有被海關或執法人員扣留調查過,就算與美國公民結婚,也不在可以在美國境內申請調整身分。 黃桂榮坦言,並非很多身懷遞解令的華人能受惠於這項指引,他並重申,這項指引並非直接取消遞解令,假如有人以此作出招徠,千萬別輕易上當,應找持牌的移民律師垂詢,避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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