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司機嚴重超載被捕 |
2010-08-31 (19:01) |
警方昨日進行了打擊超載車輛的全港性交通執法行動,並拘捕兩名嚴重超載的司機。 行動中,警方共檢查了187部貨車、發出了28個口頭警告、57張定額罰款告票和一張傳票。11輛貨車懷疑結構上有問題,將會轉介運輸署跟進。 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或使用超載貨車,即屬犯罪,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再犯則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超載車輛的車主亦可能會被檢控和處以罰款。 警方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打擊車輛超載,務求提升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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