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化人數驗證擬保留 |
2010-08-30 (19:24)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天公布《公司條例草案》擬稿的首期諮詢總結。當局對於用以批准公司私有化及重組計劃,並根據《公司條例》第166條下施行的人數驗證,考慮到小股東及小額債權人的權利,傾向保留人數驗證。 當局建議授權法院在特殊情況下,例如當有證據顯示反對計劃者,以拆細股份不公平地影響表決結果時,可酌情不施行驗證。 另一建議是限制公眾從公司註冊處公眾登記冊,取覽董事住址及董事和公司秘書的完整身分證明文件號碼,保障個人私隱及資料。某些機構/人士包括公共主管當局、指定監管機構、清盤人及臨時清盤人,以及持有法院命令的人則仍可取覽有關資料。 其他建議尚有包括要求屬上市或公眾公司附屬公司的私人公司,須如公眾公司一樣,就董事公平交易的條文受到較嚴格的規管,以及保留股東現有提出普通法衍生訴訟的權利。 為期3個月的《公司條例草案》首期諮詢,今年3月16日結束,共收到164份意見書;第2期的諮詢8月6日結束。當局會在修訂《公司條例草案》擬稿時,納入有關建議,並盡早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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