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條例草案》首期諮詢總結
2010-08-30 (17:24)
政府公布《公司條例草案》擬稿第一期諮詢總結。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對於用以批准公司私有化及重組計劃並根據《公司條例》第166條下施行的人數驗證,當局留意到回應者對其應予廢除或保留意見分歧。經平衡各項因素,並考慮到保障小股東及小額債權人權利的重要性,當局傾向相信保留人數驗證有其好處。

        儘管如此,當局建議授權法院在特殊情況下,例如當有證據顯示反對計劃的人士以拆細股份不公平地影響表決結果時,可酌情就成員計劃不施行驗證。

        另一個建議是限制公眾從公司註冊處公眾登記冊,取覽董事住址及董事和公司秘書的完整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發言人說表示,正如大多數回應者所反映,保障個人私隱及資料的問題越來越受關注。當局認同不應自動在公眾登記冊上,披露董事住址及董事和公司秘書的完整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為在保障私隱與容許有確實理由的人士取覽該等資料兩者之間取得平衡,某些機構/人士包括公共主管當局、指定監管機構、清盤人及臨時清盤人,以及持有法院命令的人,將可取覽有關的住址及完整的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尚有其他建議,包括要求屬上市或公眾公司附屬公司的私人公司須如公眾公司一樣,就有關董事公平交易的條文受到較嚴格的規管,以及保留股東現有提出普通法衍生訴訟的權利。

        為期三個月的第一期諮詢已於今年三月十六日結束,政府在諮詢期內共收到一百六十四份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