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認蓄意傷人判囚52個月 |
2010-08-26 (12:30) |
疑有精神問題的中年無業漢,聲稱失控萌傷人慾念,深宵拿菜刀離開寓所,走入一間賓館,亂刀斬向應門招呼他的兼職女工,然後逃走。無業漢較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蓄意傷人罪名,今早判處入獄4年4個月。 法官判刑時表示,41歲男被告陳孝芝只是為了錢債問題,帶同可致命的利器襲擊受害人,案情嚴重。法庭考慮到被告有29次案底,當中5次與本案類同,顯示他守法意識薄弱,短期監禁無法起阻嚇作用。 法官指,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精神病情況穩定,毋須入院治療,他的精神問題與本案無關,法庭以6年半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獲減三分之一刑期。 案情指,31歲女事主在旺角荔枝角道北京賓館當兼職女工。今年4月7日凌晨約2時,莫在賓館開工,應門招呼被告,問被告是否想租房。被告語無倫次,莫不明他所說,轉身離去時,突遭被告從後箍頸,拿菜刀斬她的面部及頸項。莫奮力頑抗,約一分鐘後,被告鬆開莫及逃離現場。 莫報警後兩小時,兩名巡警在大南街發現被告形[可疑,並見他手部受傷,遂將他截停。被告在警誡下表示,當晚失控欲傷人,於是用報紙包裹菜刀,放入褲袋離開寓所行往旺角,行經該賓館,遂入內用刀襲擊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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