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之前被執行死刑。
刑法修正案擬首次削減死刑罪名
2010-08-23 (15:29)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16次會議,繼續審議預備役軍官法修正案草案、人民調解法草案、刑法修正案(8)草案、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草案等。

        刑法修正案(8)草案,首次明確提出要取消現有的13個死刑罪名。這將是1979年新中國刑法頒布以來第一次削減死刑罪名,也是繼2007年中國將死刑案件核準權收歸最高人民法院後,在控制死刑方面的又一個實質性進展,凸顯了對生命的尊重和對人權的保障。

        草案中,明確取消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包括: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盜竊罪,傳授犯罪方法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

        另刑法修正案草案亦規定,對已滿75歲的人,不適用死刑。對未滿18歲的人犯罪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免除其前科報告義務。

        中國現有68個死刑罪名,屬於死刑罪名比較多的國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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