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指每天用耳筒聽音樂不能逾一小時
2010-08-20 (05:14)
(多倫多 )(特約記者楊婉文報道)美國周三公布最新研究發現有五份一10多歲青年聽覺受損後,有華裔聽覺專家認為,這個適用於本國的研究是蠻大的警號,建議每天不能用耳筒聽音樂逾一小時。

        安省註冊聽覺學家李樹章周三接受A1中文電台時事節目《A1出擊》訪問時表示,雖然研究沒提到甚麼因素導致青年聽覺受損,但他估計,這是其中一個主要原因。

        他說,由於他任職的診所主要服務對象是成年人,因此沒察覺到研究結果,但相信本國青年與美國青年都有類似用耳筒聽音樂的習慣,估計本國的年青人也有越來越多人聽覺受損。

        他指出,多項研究都建議公眾跟隨一個60/60的標準去聽音樂。第一個60是,用耳筒聽音樂的聲浪,不可超過總音量的六成,第二個60是60分鐘,每天盡量不要聽ipod, MP3或鐳射機逾一小時。

        初期徵狀輕微發覺已遲

        李樹章指出,聽覺受噪音影響初期的徵狀輕微,未必容易察覺得到,但到發覺有問題時,可能已經太遲。

        他解釋,聽覺受損初期只是聽不到風吹樹葉搖動的聲音、輕聲說話、或滴水聲,又或者是耳鳴,但到問題浮現時,聽覺已經造成損害,例如是聽不到高頻率的聲音,包括英語的s或k音等。

        他續稱,噪音做成的聽覺損害,是無可挽救或醫治得到,因為聲音入到內耳,會令負責聽覺的毛細胞脫落,毛細胞損壞是不能再長出來。若損害太厲害,就需要戴助聽器。

        李樹章說,如果一般人用耳筒聽ipod ,MP3等,目前流行像耳塞的聽筒,比以往用的耳筒更加接近耳膜,影響可能更大,尤其是邊做運動,邊戴耳筒聽音樂,或坐地鐵聽音樂,由於外界噪音大,往往要把聲浪調高才能聽到音樂。但有研究發現,把音量調到頂點,聲浪會達到106分貝。

        根據美國職業安全健康局的標準指出,若音量達到100多分貝,每天就不能聽這個音量逾一小時,若超標,聽覺就有受損害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