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上訴法院裁定 外國政府免交紐市地稅 |
2010-08-19 (05:40) |
(紐約 )(本報訊)紐約市府向印度與蒙古共和國駐聯合國使節團追討4690萬元地稅的7年訴訟17日遇到挫敗,聯邦上訴法院裁定,印蒙兩國毋須向紐約市府交稅。 由3位法官組成的曼哈頓聯邦第二巡迴上訴庭裁定,國務院在2009年6月作出的一項爭議性決定,容許外國政府擁有的,給予其駐聯合國和美洲國家組織永久使節團或領事居住的物業豁免地稅的做法,是國務院行使其權力的範圍內。 聯邦第二巡迴上訴庭指出,《外國使節法》給予國務院發出免稅許可的權力,凌駕於州和市的稅法之上。 上訴庭說:「這對紐約市可能有些不公平……但這種不公平源自聯邦政府在處理外交關係時,毫無疑問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 上訴庭的裁決,讓印度和蒙古分別欠紐約市府的4250萬元和440萬元地稅和利息一筆勾銷。 紐約市府律師卡多佐對上訴庭的判決表示失望,他說:「我們極之失望,這項判決給那些欠紐約市某種稅的外國政府搭『霸王車』,卻令紐市納稅人承受不必要的負擔。」 聯邦最高法院在3年前裁定,紐約市可以通過訴訟向外國政府追討地稅;翌年,一個較低級法庭下令印度、蒙古和菲律賓向紐市支付5760萬元地稅。 紐約市府表示,在紐市擁有物業的外國政府總共欠紐市2億6000萬元地稅。 暫時未知上訴庭的判決會否影響市府向其他國家追討欠稅的能力。 紐約市長彭博曾在去年炮轟國務院靜靜修改一項行使了136年,要求外國政府為其給予聯合國與領事館職員居住的物業交稅的做法。 市府律師卡多佐揚言會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