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威脅胞妹索錢判囚8個月
2010-08-19 (14:39)
一名無業男子向胞妹索錢不遂,威脅用打火機燃點石油氣,他早前承認承認企圖導致爆炸及危害他人生命財產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8個月。

        暫委法官陳錦昌判刑時表示,被告罪行十分嚴重,如果不是有熱心市民制止,後果會十分嚴重,考慮到被告母親及家人求情,而且不會放棄被告,所以寬大處理。

        案情指,51歲被告陳啟鳳,今年2月在粉嶺、他妹妹經營的石油氣商店向妹妹索錢,但遭拒絕。他坐在石油氣樽上,手持打火機想燃點,被附近檔主制服並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