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州通過新法律 被逼賣淫可撤案底
2010-08-18 (05:36)
(紐約 )(美聯社奧本尼16日電)紐約州的一項新法律規定,在紐約州被判賣淫罪的人,只要她們能證明自己是遭性奴販賣集團強迫犯罪,就可以撤銷她們的犯罪紀錄。

         已由派特森州長簽署的這項新法律,授權法官消除紐約州被判賣淫或相關遊蕩罪的被告的紀錄,只要這些被告是被人脅迫犯罪,或她們已停止犯罪或已尋求非法性交易受害者服務機構的幫助。

         權益組織說,已停止賣淫的性奴交易受害者,她們的有關犯罪紀錄卻一直被保存在那裡,這使她們無法重建自己的生活,她們因為有紀錄而找不到工作,找不到住房,或無法解決移民身分問題,就使她們無法在美國工作。

         提出該法案的曼哈頓民主黨州眾議員格特弗萊德(Richard Gottfried)說:「甚至在她們逃脫性奴販賣集團控制之後,她們的犯罪紀錄還要危害她們一生。」這項立即生效的新法律,授權在被告被判有罪的那些縣的刑事法院,提出有關動議。

         紐約市城市司法中心律師巴斯金(Sienna Baskin)說,他能確證有100人可以立即獲得這項動議,這些人都是國際性奴販賣集團的受害者。他說,紐約州可能是全國第一個通過這一法律的州。他說:「可能會有成千上萬的人符合受害者資格。需要慢慢讓她們都知道這一法律,從而讓她們獲益,消除過去的犯罪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