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8月15日在文化中心廣場表演的二人組合。
「開放舞台」試驗計劃共接34個申請
2010-08-17 (19:44)
康文署轄下三個表演場地所推出為期半年的「開放舞台」試驗計劃,已有數個通過試演的表演者相繼在過去三個周末,在香港文化中心廣場進行不同類型的表演。參與計劃的另外兩個場地為沙田大會堂及葵青劇院,亦會於稍後安排演出。

        為期六個月的試驗計劃直至今日共收到三十四個申請,表演形式包括小型樂隊、器樂合奏、鼓樂、跳舞及歌唱等。歡迎有興趣參與此試驗計劃的表演者申請。

        「開放舞台」試驗計劃旨在推動文化藝術的發展,並為藝術愛好者開拓更多表演空間,同時讓市民寫意舒適地欣賞表演藝術,豐富社區文化氣息。

        計劃歡迎各種不同形式的表演,表演者可以個人或不多於八人的小組形式進行表演。表演時段設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上午十時至晚上十時。經試演成功的表演者可預約每節兩小時的表演時段,先到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