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低收入和殘疾租戶 史葛靜等促州長簽署法案 |
2010-08-15 (05:05) |
(紐約 )(本報記者周靜然紐約報道)以州參議員史葛靜及州眾議員賓令(Jonathan Bing)為主導,一群民權律師及殘障人士,昨(13日)在市府前要求州長派特森儘速把S7613及A10689法案簽成法律,以防止無良業主對依賴政府補助交租的住客作出歧視,同時這法案對殘障人士住客及依賴房屋第八條款(Section 8 housing vouchers)的低收入家庭起保障作用。 現時有些業主對於那些接受政府補助如社會安全殘障金、社會安全補助金或是房屋第八條款補助金等租客都帶有歧視,或是拒絕租給這些住客,新法案變成法律後,這等業主將會受人權法的限制,不能拒租或趕走這些住客。 代表華埠社區的州參議員史葛靜表示,不少業主認為將房屋租給接受政府補助的住客會帶來經濟不穩定結果,或是殘障人士沒有工作保障,因而拒絕出租,這不單觸犯人權,同時亦對這等住客非常不公平,紐約市已經通過這法案,若業主對這等住客拒租或趕走,將會受到調查或懲罰,現希望州長把法案簽成州法律,好讓這些住戶不因貧窮、殘障或家暴受害而失去住所。 州眾議員賓令表示,在州眾議會已通過此法,而州參議會亦以146票通過,可見這法案得到大多議員的支持,現只待州長把它變成法律,好讓州法正式執行。 民權律師、殘障協會代表均作出同樣呼籲,華埠不少低收入家庭接受第八條款的補助住在可負擔房屋,若法案通過,則進一步保障這等居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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