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港台員工簡介新約章 |
2010-08-13 (11:58) |
消息指,香港電台將來的顧問委員會已經有人選,政府會向港台管理層及員工通報。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謝曼怡早上到港台,向廣播處處長黃華麒、港台管理層,以及工會代表簡介新擬定的「港台約章」。傳媒估計,會上可能提到將來港台顧問委員會成員的名單。 政府完成檢討公共廣播後,建議港台成立一個跨界別的顧問委員會,就港台節目及發展提出意見。港台顧問委員會的職責範圍除了就港台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事宜向廣播處長提供意見,亦會就港台如何達致公共目的及履行使命作出研究。 委員會屬於諮詢組織,沒有行政實權,港台最終編輯決定須由廣播處長負責,但處長若不採納委員會提出的意見,須向委員會匯報及解釋。港台工會對此強烈反對,認為顧問委員會形同「太上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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