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醞釀立法規定 嚴重車禍司機強制檢驗
2010-08-10 (05:16)
(紐約 )(美聯社新澤西州川頓8日電)根據一項在新澤西州議會進行立法中的新法案,在未來任何涉及有人死亡或重傷的嚴重車禍,開車者都必須接受神智清醒與否的檢驗。

         目前的法例只規定,只有在辦案警員在確定性地懷疑開車者受到酒精或毒品影響的情況下,車禍司機才需要接受酒精與毒品檢驗。

         兩位民主黨州眾議員 -- 尼克遜.艾班諾(五月岬地區)與保羅.莫利雅提(Turnersville地區)提出的法案,強制在嚴重車禍中的開車者必須接受呼吸測試或提供血液樣本,以決定酒精或毒品是否在車禍中扮演一個角色。拒絕接受檢驗的開車者會面對與醉酒駕車定罪人士同等的懲罰。